註解一
2016-05-30
降龍缽  解虎錫  兩鈷金環鳴歷歷  不是標形虛事持  如來寶杖親蹤跡
  
降龍缽,解虎錫:
    龍、虎是獸類,明白牠們也是吉祥獸,「龍」是觀世音菩薩的~「座騎」,「虎」則是在寺廟裡的護法神~「虎爺」,雖然是獸類,只要能正用,也可以利益蒼生。
    但因為是獸類,自然有其獸性存在,若依其屬性而危害眾生,自然是不行,因此需要降龍、伏虎,以「法」來馴服其獸性,例如:孫悟空牠的頭上戴金箍,每當牠一做錯事或不聽從唐三藏法師的教導,唐三藏法師只要持念緊箍咒,孫悟空就會乖乖的聽從唐三藏法師的指示。
    反觀眾修行者,又是如何馴服自身的無明?藉喻「龍」與「虎」猶如自身當中的無明,當無明一起,則需要藉「法」來止住妄念的心,此「法」是正法,因為正法是不會有副作用,不會令人事後感得後悔,一般而言,修行者不懂得何謂正法,而以自己的認知和想法去行,以為這麼做準沒錯,殊不知已錯用「法」,還沾沾自喜。
    末法真修者,殊勝的因緣俱足,明悟自身的圓覺,方能放下過去錯誤的觀念,啟發自身本覺正知、正見,因為有正知見,才能正用,否則不明真理,所行之事自然有所偏差,豈能隨順真如「實性」究竟圓滿?
    不能了達隨順真如實性,卻想要「降龍、伏虎」,反倒被「龍、虎」所困,成為隨緣變性的潛在意識,怎能「降龍缽。解虎錫」?因此要「降龍、解虎」,理念正確還得俱足無私的心,「降龍、解虎」方能正心、正用,圓滿諸事。
    然而真心正用,其實也「無一龍可降,無一虎可解」,因為「識大為體」,無明與識本是同體,而識與體本是一如,懂得妙用,則無需捨棄任何一物,無從棄之,因為「降龍缽,解虎錫」才能達到真正的大利益。
  
兩鈷金環鳴歷歷:
    常見法師手上的錫杖,錫杖上面的環互相撞擊時所發出的聲響,清脆而響亮,猶如眾修行者,身處紅塵,根塵無明,自然修行也常陷在理欲交戰,只因「識」還未能真正的澄澈,無法讓根、塵、境的無明就地正法,會隨著自身的隨緣易變真如而善善惡惡,遇境總是理欲牽纏,在六道往返當塵客。
    自身雖是色塵之幻,但覺識不滅,貴在如是與塵同光,與覺合明,「兩鈷金環鳴歷歷」更是道盡:識知了然,覺知不滅,換句話說:「識不離體,體不礙用」,達到究竟覺,方是「兩鈷金環鳴歷歷」真實義。
    常言:理欲交戰,理即是體,欲即是識,若理、欲能達「共識」,則是真如不變,亦是所言的「識大為體」,但因累刼的塵沙無明,覆蓋實性真如。如何才能「兩鈷金環鳴歷歷」,從隨順真如中,明澈真如實性,此實性則是真如不變之義,亦是大作用。
  
不是標形虛事持:
    前面所談到,修行得用正法,這個法並非虛幻不實,而是真正能讓潛在意識touch到心性的一個橋樑,意識本是了不可得的,卻不能不認識祂的力量,然而此力量亦是原動力的總源,祂見不著相,卻能作為一切萬相。
    如何能在心的總源,即能識心一如?唯有識知其性,用之其妙,此妙不玄,此玄不虛,此虛能生萬有,再還之於妙,即是真如實相的演化。
  
如來寶杖親蹤跡:
    自身中的如來寶藏,要靠自己親自去挖掘、探索,任何人都替代不得。
    真如實相的妙締是無法用言語來形容,如:禪宗公案以答非所問,啟發修行者對自身的本覺能有所體悟,方能了達實證真諦,真如方演萬法。如世尊所言,眾生皆是自性自渡,佛不能渡,因為自性真如本有無師智,祂本俱足一切,自然能應用無礙,雖然非以語言文字形容祂,但祂所顯露卻無礙於其性能,善根是基本,並非因有一法而植其善。
    此「善」本屬天性,謂之:「人之初,性本善」,末世修道者,以回復最初之「本」即能覓得:如來寶杖親蹤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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